更新时间:2019-07-11 浏览量4138
1、固定式防火窗:无可开启窗扇的防火窗。
2、活动式防火窗: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防火窗。
3、隔热防火窗(A类):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窗。
4、非隔热防火窗(C类):对其耐火隔热性没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窗。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8、防火窗启闭装置:必须具备温度感应释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体化的(闭窗器),分体化的(熔断装置)。
防火窗的耐火等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规定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甲级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1.2个小时,也就是至少能够阻挡火势蔓延1.2个小时,而乙级的不低于0.9个小时,丙级的不低于0.6个小时。
不同等级防火窗用法
1、在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门,如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甲级防火窗窗;
2、对于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等,应采用不低于规定的耐火极限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为1.2h的甲级防火窗(对非高层建筑为0.9h的乙级防火窗);
3、地下室、半地室的楼梯问的防火墙上开洞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为1.2h的甲级防火窗;
4、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设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时。其分隔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窗口;
5、设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窗;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隔墙上升门时应为甲级防火窗;
7、防烟楼梯间和通向前室的门,高层民用建筑封闭梭梯间的门,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窗,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8、高层民用建筑中竖向井道的检查门应为丙级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