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5-28 浏览量795
纺织品的标识虽小,却是消费者了解进而购买产品的第一步,正确的认识纺织品标识的作用,完善相关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力度,就可以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更好的体验,同时也可以减少由于标识不准确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也提出,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质量发展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纺织品标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纤维成分名称混乱。
1.标注并未使用的纤维。标注产品中并未使用的高档纤维,如羊绒、桑蚕丝等,以此提高商品价格,以次充好,这种情况最为常见,也是历来监督检查的重点。
2.自创纤维名称。市场上的标签中经常出现由商家创新的纤维名称,如竹炭毛绒、黄金绒、珍珠绒等,自己“发明”一些并不存在的纤维名词,故弄玄虚,蒙骗消费者;或使用与一些高价新型纤维拼写、发音、名字类似的名称,以此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买到的是另一种成分的产品的,在现在的市场上极为常见。
3.不使用规范的纤维名称,以商标名称代替。由于一些企业生产的特定纤维取得了商标,并且该商标名称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因此一些不法商家或是知识比较贫乏的小加工企业就在标识上随意使用该名称,误导了众多消费者。目前无商标使用权,随意以特定企业的商标名称作为纤维名称标注的情况极为广泛。
Tencel(天丝)纤维是英国Acocdis公司生产的LYOCELL纤维的商标名称,在我国注册中文名为"天丝",在欧洲,除了Courtaulds公司以Tencel的品名生产服装面料用Lyocell。还有Lenzing公司和AKZO公司则分别以Lenzing-Lyocell和Newcel的名称生产Lyocell长丝型;LYCRA(莱卡)只是前杜邦全资子公司---英威达2004年科氏工业集团以44亿美元将其收购的一个商品名,由于该公司在氨纶领域中占据市场垄断地位,莱卡几乎就成了所有氨纶纱的代名词。诸如此类,“TENCEL”、“LYCRA”等都是商标名称,只有取得了商标使用权的商品才可标注使用。
4.随意标注“竹纤维”等新型纤维。现今市场上流行“竹纤维”,因此出现了大批冠以“竹纤维”名称的产品,然而实际上并没有相关的标准提供“竹纤维”的检验和判定依据,同时,GB/T4146.1-2009《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等标准中中也没有相对应的纤维名称。事实上,这样的情况“竹纤维”并不是第一例,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两种“新型纤维”被炒热,随之而来的就是产品标识上的随意标注。
近几年来,由于有越来越多的纺织品声称采用“竹原纤维”或含有“竹浆纤维”,美国和加拿大都在打击讹称竹纤维纺织品和服装,我国也应当引起重视。
(二)护理标签不明确,洗涤方法不准确
护理标签通常是附在产品上的永久性标签,用于指导消费者和洗涤者选择最恰当的洗涤程序通常分为水洗、漂白、熨烫、干洗和干燥五个部分,同时附上所建议的日常护理说明以护理服装外形和品质。有了正确的护理标签,就不会因为洗涤方法不正确而造成高档产品受损。
一般消费者并不一定能够看懂护理标签,服装的洗涤方法虽然由标准规定了统一的图标,但并未普及,非专业人士也许很难弄懂这些图标的正确含义。如果产品标签上由于一些原因未标注洗涤方法的中文说明,在购买产品的同时也未被明确告知洗涤养护的注意事项,许多人只能凭自己的判断进行洗涤护理,这就有可能损坏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