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11 浏览量1832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更多人倾向于从互联网上下载喜爱的节目。音像制品国内市场的传统销售业务开始急剧下滑,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广东、北京、上海三个国家级音像批发市场的音像制品发行数额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市场竞争无序和严重的盗版问题仍旧是市场发展的症结,仍将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市场规模的扩大。在传统音像业处于低迷状态时,以手机彩铃、手机音乐、付费下载、视频点播等为主要形式的新媒体增值业务则快速发展,成为音像业难得的亮点之一。
非法音像制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音像制品。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以及我国于1992年分别加入的《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
非法音像制品以其粗制滥造、以假充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所包含的大量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不但侵犯了知识产权,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不公平竞争,而且违反、逃避了国家关于音像制品内容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反动、淫秽、凶杀、暴力内容音像制品,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稳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风气,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1、中国唱片CRC
2、上海声像
3、京文唱片
4、太平洋影音
5、新索音乐
6、星外星
7、星文Starwin
8、人民音乐出版社
9、SMPH
10、广东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