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10 浏览量8235
要明确承担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的主体和条件。按照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1、是购物时一定要了解销售的主体单位,只有具有相关主体资格的单位才能销售一定的产品,同时也比较有可信度;
2、是一旦决定购买某种产品时,一定要问清所购产品的产地、厂家、质地和含量成分等,不要被低价或各种承诺所诱惑。不要贪小失大,不要轻信商家所打出的低价广告,对售价远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广告要小心对待;
3、是要仔细检查货物是否符合要求,遇到和平时快递投递方式、收快递费方式等不同的情况,要谨慎处理,不要轻易付款。对于货物先付款后验货的不合理要求,要坚决拒绝购买;
4、是如果真的不小心被骗,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电视购物货到付款,直接不签收退货或者在签收单上备注不喜欢,不需要等理由拒绝签收就可以了。
1、通常货到付款的东西可以直接拒收就OK,拒收时,就说不要了,有的不要给理由也可以,不要和快递员理论。
2、商家即是要搞货到付款,就说明商家已承认货到付款时买家拒收的风险,否则搞货到付款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你不用担心负什么责任。
3、很多电视购物,货到了不要,对方会电话骚扰、恐吓你,请你无视,不要理会,直接挂电话就好。
4、在交易没有最终完成之前,消费者有权随时取消交易,如卖方说是恶意订购,说要告,请不要理会,不要辩解,亦不必担心,根本没有法院会受理这样的案件的,也没有相关事件打官司的先例。而且消费者是上帝,电视购物要有质优价廉的东西消费者还会有拒签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