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1-27 浏览量1001
长春3621月25日电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因违反日本《兴奋剂取缔法》和《关税法》被日本东京都检察厅起诉的33岁在日中国籍男子梁振华一审被判无罪。
据日本《产经新闻》的消息,由于通过邮政系统从中国邮寄含有兴奋剂的包裹,被怀疑涉嫌以获利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的33岁中国人梁振华,之前被东京都检察厅以违反日本《兴奋剂取缔法》和《关税法》的罪名起诉。要求法庭判处梁振华13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700万日元。
1月24日,东京都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后,法庭宣判梁振华无罪。
2010年4月12月,梁振华与他人合谋,将大约4.5公斤的兴奋剂装进邮政系统的包裹,以邮包的形式从中国邮寄到日本东京都新宿的某宾馆内。梁振华在被日本警方逮捕和被起诉之后一直声称自己无罪,而警方则一直未知道可以进一步服众的证据。因此无法最终确定梁振华具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