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5-28 浏览量1382
中国古代的先民从服饰起源之始,就已将其生活习俗、色彩爱好以及种种文化心态、宗教观念,都沉淀于日常生活的服饰穿戴之中,构筑成了服饰文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内涵,开创了中华吗民族服饰文化的先河。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心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从服饰的演变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审美意识嬗变。服装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它的发展和演变,是与民族和历史沿革息息相关的,收到当时的政治、经济、思想观念等的深刻影响。
一、中国古人的服饰审美意识深受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之精髓,是儒、道两大家都认可并采纳的哲学观,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深远的本质之源,这种观念产生了一个独特的设计观,即把各种艺术品都看作整个大自然的产物,从综合的,整体的观点去看待工艺品的设计,服饰亦不例外。这种设计观在我国最早的一部工艺学著作《考工记》中就已记载,《考工记》说:“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对服装而言,则指服装的着装季节,着装环境,及衣料的质地和剪裁手法,只有这四者和谐统一,才有精妙设计。
《周易》中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肯定了人与自然的交融性,即人不仅是自然产物,人的一切活动从道德修养到功利实践,都必须遵循自然的启示,受自然规律的制约,而且自然中也透着人的因素。自然本身往往具有社会道德的启迪意义,在这里人与自然间往往不存在绝对隔离的鸿沟,二者互相影响渗透,人与自然遵循统一的法则,天地自然也具有人的社会属性,同时又包含了与人事有关的伦理道德,表现在审美情感上就是偏感性的。在中国古代哲人看来,人是形和神的统一,即肉体与精神的统一,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不论道、儒都主张精神与肉体兼并,美与善合壁,而服装正是体现人和物之间的审美和谐和自然表现形式的外化,这种审美情感意识倾向外露于服装也是合乎“自然”之道的。魏晋时期竹林七贤放荡不羁的形骸,重神理而遗形骸,所以表现在服装上往往不拘礼法,不论形迹,常常袒胸露脐衣着十分随便。
二、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意识形态直接影响到服装的审美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七雄争霸,各自为政,造成了百家争鸣学术论战,产生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以及墨、法等各学派,从而不同派别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服饰美学思想中产生了不同的审美主张。如儒家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墨家倡“节用”,“食之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法家韩非子否定天命鬼神的同时,提倡服装要崇尚自然,反对修饰。魏晋时期是最富个性审美意识的朝代:“褒之博带”是魏晋南北朝时的普遍服饰,其中尤以文人雅士居多。魏晋时期是历史上经济、政治最为混乱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却是极自由解放,最热情的年代。文人意欲进贤又怯于官海沉浮,只得自我超脱,除沉迷于酒乐之外,便在服饰上寻找宣泄,以傲世为荣,故而宽衣大袖,袒胸露臂,魏晋时期,倡谈玄学之风,认为天地万物以无为本,强调返本归真,一任自然。最有名的竹林七贤,主张道家的“自然主义思想,抨击虚伪的儒家名教,还以蔑视朝廷,不入仕途为潇洒超脱之举”。表现在装束上则是袒胸露臂,披发跣足,以示不拘礼法。
唐朝的服饰则是对美的释放,对美的大胆追求,其服饰色彩之华丽,重装饰,女子衣装之开放是历代没有的,即使是现代人也为之惊叹不已,望尘莫及。周诗:“惯束罗裙半露胸”,即似描绘这种装束,这是中国古代装束中最为大胆的一种,足见唐人思想开放的程度。服饰风格是与现实分不开的,唐朝经济繁荣,手工艺发达,对外交流频繁,博采众长,建立国度之多,堪称中国古代的“巴黎”。
唐朝比以前任何朝代又增加了新的审美因素和色彩,唐代审美趣味由前期的重再现、客观,重神形转移到后期的重表现主观、意韵、阴柔之美,体现了魏晋六朝审美意识的沉淀。唐代前期转向后期的历史过程中,人们社会意识和精神状态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原来那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激情,渐渐被老成持重,忧患重重的顾虑所取代,先前那种能动的对外在世界的探索与感受渐渐地转变为被动的对内在精神世界的感受与体验。从而使审美中那种大刀阔斧,真率奔放的阳刚之气不得不让位于细腻含蓄朦胧的阴柔之韵”,(引自《六朝美学》)此种审美倾向的转变,是与当时唐朝由盛转衰的经济和举国上下兴颂佛法这一时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宋朝时,宋人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焚金饰,简纹衣,以取纯朴淡雅之美,而明代是中国古代服装发展史上最鼎盛的朝代,服饰华丽异常,重装饰。这是因为明朝已进入封建社会后期,封建意识趋于专制,趋向于崇尚繁丽华美,趋向于追求粉饰太平和吉祥祝福。因此,明朝在服装上盛行绣吉祥图案。此外,明代中期南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发达的手工业和频繁的对外交流,使其服饰从质料到色彩到图案追求艳丽,形成了奢华的风气,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西洋文化逐渐东渐,留学生脱长袍马褂,换西装革履,也都与当时所处社会的意识形态变化有密切联系。
三、“等级性”是阶级社会的标志,对古人的服装审美意识的影响贯穿了古代社会的始终
服装就如同一种符号,古代社会中服装有严格的区分,不同的服饰代表着一个人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这就是“礼”的表现。《礼记》中对衣着等级作为了明文规定:“天子龙衮,诸候如黼,大夫黼,士玄衣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候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以此人为责也。”《周礼》中记载:“享先王则衮冕,表明祭礼,大礼时,帝王百官皆穿礼服。”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服装的“礼”性功能亦有精辟见解。如儒家提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这种观点的提出是其与其封建等级制度的捍卫者的形象密不可分的。
这种“礼”的功能还表现在服装的色彩上,如孔子曾宣称“恶紫之夺朱也”(《论语阳货》)因为朱是正色,紫是间色,他要人为地给正色和间色定各位,别尊卑,以巩固等级制度,历史上“白衣”、“苞头”、“皂隶”、“绯紫”、“黄袍”、“乌纱帽”、“红顶子”等等都是在一定时期内,某种颜色附丽于某种服饰而获得了代表某种地位和身份的例子。在每个朝代几乎都有过对服饰颜色的相关规定。
纵观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各朝各时期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对服装的影响,服装从最早的功能性——遮羞、敝体,经过岁月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从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到后来标榜个性的象征物,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而审美意识贯穿其中,了解这一点,对我们进行现代服装设计也是大为有益的,只有紧抓时尚脉搏,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了解现代人之审美情结,才能设计出中国民族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