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admin
世纪保网自3月份以来受理的70件保险投诉中,销售误导共17例,占比24.3%;在17例案件中,新华人寿和中国人寿销售误导案件各5例,其他保 险公司银邮销售误导案件有7件。
早在去年8月份前后,新华人寿和中国人寿就因银保销售误导分别被处以罚款。新华、国寿一些销售人员在银行网点从事销售活动时,对客户的误导却屡禁不止。使 得银邮销售误导备受诟病,两家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也成为老百姓重点投诉对象。
销售误导禁令出牌,误导行为缘何仍屡禁不止?
保险业多次发销售误导禁令,误导现象却依然层出不穷。
来看看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以保费的多少论保险公司的实力,以收取保费多少来划分保险营销员是绩优、销售明星或MDRT……这种以保费为“王”的粗放型发 展方式,导致公司内部层层施压。基层机构为了完成指标,只好以误导销售方式暂时换取保费增长,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损坏了保险以及保险营销人员的 形象。
不久前中国人寿公布,2010年首两月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774亿人民币,较09年同期672亿元增长15.18%。中国人寿作为行业的“老大哥”,如 此可观保费收入,银保误导的后果为何要普通老百姓来买单?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销售误导的良方?
据了解,保险行业提出探索推行销售误导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切实加大保险公司管理责任。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也即保险消费者投保的保险有误导纠纷时,由保 险公司进行取证,证明其销售代理人或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误导行为。
毫无疑问,这种问责制对保险公司的营销活动设定了高门槛,对代理人的职业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对投保人的维权行为以及被保险人的利益有了更多保障。然而,在 实际操作过程中,误导现象不降反增。一些地方基层机构对国家政策制度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不按规则出牌,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秩序,不 光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还带来身心上的伤害。
如此看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治标不治本。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做的还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