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管理局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统一管理。
主要职能1982年,国务院以(1982)136号文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把青城山、都江堰定为风景名胜区。1984年,国务院国发(1984)136号文件将九寨沟划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宗教、文物、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审核,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5)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商业和服务业管理等;
(6)都江堰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1、为保证公平、公正的投票环境,24小时内,同一IP地址只能对同一品牌的同一行业投票一次,可以对同一品牌的不同行业分别投票一次,可以同时对多个品牌投票。
2、为了避免刷票和恶意组织投票,一个品牌每日限制票数为5000票。
3、投票有固定截止时间,每个行业的品牌投票,中国品牌网会每年清零,并重新启动和计算投票。
注:投票是网民自发行为,投票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 站支持认可,投票数据可能会延后几小时显示,投票无截止日期,若组织恶意刷票会被系统自动清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品牌网所有。
若您的品牌未出现在行业榜单中,可填写资料并提交,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内联系您,帮助您进入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