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6 admin
日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了2015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共抽查了西安地区20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灯具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不合格产品1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7.5%。
本次抽查依据 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等相关标准,对灯具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灯具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谐波电流限值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