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2 amdin
据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灯及灯具产品类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此次共在安徽省内6个地区抽取了19组样品。其中,合肥地区11组,黄山地区2组,六安地区2组,芜湖地区2组,铜陵地区1组,亳州地区1组,样品均从生产企业抽取。检验结果为:合格15组,总合格率为79%,不合格4组,不合格率为21%。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在标志、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谐波电流、结构、内部接线方面。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灯及灯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细则》。(该细则制定的依据为:(GB16844-2008、GB7000.5-2005、GB7000.203-2014、GB7000.1-2007、GB17625.1-2012、GB7000.201-2008、GB7000.202-2008、GB19044-2014、GB/T17263-2002、GB/T17263-2014)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灯及灯具产品的标志(安全)、预防触电、机械强度、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显色指数、谐波、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谐波电流等技术指标开展检验工作。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