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 加速度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015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15年5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23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8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主要有:
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扬子洲滴耳油” 在北方法制报、吉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多次刊播违法广告,其广告利用患者形象,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利生牌玛咖西洋参胶囊”,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广告中却存在超出审批说明书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记者 刘晓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