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08 浏览量2387
服饰文化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是物化的精神产品。服装体现着法律规定的人的身份和社会等级。服饰还承载着穿戴者的审美情趣,尤其是执政阶层的风尚喜好。文章对中国隋唐时期和西欧中世纪早期法兰克王国时期的服饰文化进行比较分析,以此解读国内外服饰文化的独特内涵。
中国的隋唐时期和西欧中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时期是两个非常典型的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时期。从精神生活层面讲,执政阶层更加注重国家制度的重建与统治秩序的维护,并渗透到社会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其中对服饰的规范制度也成为体现执政者本人或者执政集团的立场与观念的标志之一。
服饰属于物质产品—物质性
服饰的发展变化依赖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手工业的生产水平和原材料决定了服装质地和饰品种类,服饰的消费需求决定了生产,同时高端市场需求也刺激某些商品的生产和远程贸易。公元581年,中国隋朝结束了从东汉末年以来近四百年的分裂,进入了统一时期,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元618~907年,唐朝政治方面建立的君主专制政体、经济方面的均田制和租庸调税法,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
唐朝手工业发达,工艺高超,种类丰富,其中纺织、冶铸和瓷器尤其发达,堪称世界一流,这些都为服饰文化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充分必要条件。但是唐代的手工业多数由政府经营,大量技术精湛和上乘的产品都供给宫廷、官府的贵族,只有少数进入市场流通。市场中的大部分产品都是农民家庭副业生产的产品和少数私人手工业作坊的少量产品。唐代的纺织业技术成熟,可分为毛纺、麻纺和丝纺,其中以丝纺最为发达,号称“丝绸之国”,产品远销国外。制瓷业的先进和金银合铸法的重大成就为饰品的制造也提供了技术支持。农业和手工业的发达,也促成了商品交换的活跃。全国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主要的交通工具有车、马、船,也促进了各城市与村落的市集的繁荣。
隋唐时期是古代中国从分裂且朝代频繁更替走向大一统的新的历史时期,无独有偶,西欧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政治上已经分解为蛮族国王和贵族的地方自治,教会提供了另外一种形式上的统一。公元768年,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基本结束了这种分裂战争局面,成为一个单一国家,被历史学家们称为“加洛林帝国”(CarolingianEmpire)。虽然西欧也进入了统一的时代,但加洛林帝国的经济主要靠农业,社会生活的繁荣无法与作古的西罗马帝国相提并论。法国史学家布洛克指出,欧洲“旧式农业经济并非建立在农耕上面,在法国与所有欧洲国家一样,它是以耕地和牧场的结合为基础的”。①王室成员和教会拥有庄园并控制市场,虽然农业和手工业并不发达,但是与东方(主要是西亚)的商业关系没有中断,而且相当频繁。查理曼的立法对帝国的商人特别关注。善于经营的意大利商人以奢侈品供应宫廷、教会及最富的贵族家庭。修道院享有豁免权也是活跃的贸易因素。商人以法兰克的葡萄酒换取波罗的海来的琥珀和毛皮。查理曼对爱尔兰的外交和商业关系比墨洛温时代密切。与东方往来的商品中有象牙、丝织品、亚麻布,一些冒险的法兰克商人还深入斯拉夫人的荒野换取奴隶、琥珀、獭皮和貂皮。
意大利地区商品单一,以农产品为主,工业是以农产品和原料为主的简单工业,包含有纺织、制革、打铁、制草鞋、染色等,丝业工人成为意大利实业界中的天之骄子。②另外哥特人承袭下来的工艺技术主要有开矿、金属器制造、羊毛纺织和制革。相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促使隋唐时期与西欧中世纪法兰克王国时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服饰文化,但有一点是相通的,就是执政者本人或者集团用服制维护权威和秩序。
服饰标示社会等级—政治性
服饰是社会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是识别身份、地位和权利的符号,且这种功能一直延续到近代。在中国,“封建统治者历来把舆服作为阶级的象征,即统治者内部也等级分明,不得混淆。因此每遇改朝换代,照例必重新安排一番。”③隋朝开国皇帝隋文帝为缓和农民与执政者的社会矛盾,衣着节俭,在服饰上并没有尊卑等级的规范。隋炀帝即位后为维护皇帝威严,向蕃客胡商宣扬国家财富和文化,大肆铺张奢华,不仅恢复周、秦汉的章服制服,还对文武百官的朝服、皇后和贵妇的服制都有所规定。隋代兴起的“肩挑日月,背负星辰”成为历代帝王冕服的既定款式④对后世影响深远。《隋书·礼仪志》重定服制,规范中层官服的统一式样。官员所戴“武冠”在顶部横别一个小小的簪导,挽住发髻,用不同的材质区别等级。后来定为制度,必须用金、玉、犀角、象牙制成。按照品级不同,武官外罩披衫的颜色也有不同,高级官僚才用紫色。
唐朝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极盛时期。唐初,由长孙无忌等大臣共同议定天子百官冕服制度,有继承隋代,也有改革创新。唐朝皇帝冕服分“大裘冕、袞冕”等六种。规定五品官员以上陪祭、朝贺、大宴会时要穿“具服”(也就是高级官僚所穿的朝服),平时君臣都只穿圆领衫子,以衣服颜色和腰带镶嵌有所不同,应用的材质与装饰花纹作等级区别。《唐会要》中记载,三品以上官员穿紫色,四品、五品穿绯色,六品、七品穿绿色,八品、九品穿青色,妇人从夫之颜色。之后唐高宗又把深浅色也纳入服色制度,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庶人穿黄色。后来又禁止官民穿黄色,此后黄色成为皇家专用颜色。庶人穿白色,也称“白丁”。唐代妇女发髻,身份较高的贵族妇女让发髻向上高耸,做成种种不同样式,因不受法令限制更加多样化。从天宝年间,贵族妇女官服拖沓宽大,便服多向长大发展,接近病态,曾有法令限制“妇女裙不过五幅,曳地不过三寸”。
西欧中世纪早期(5~9世纪)有三个不同的社会:自治城市社会、基督教社会和蛮族社会。“军事庇护与教会的控制并驾齐驱,宗教势力与世俗势力无所不在,教会的教规、罗马人高明的立法、蛮族人的几乎未记诸文字的习俗,到处是各种不同的种族、语言、社会状况、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印象的混合或者说共存”。⑤罗马帝国后期服饰从俭朴逐渐趋向奢华。帝王将相和贵族们崇尚奢侈华丽,体现在服饰面料、色彩和配饰的区别变化上。当时的服装面料有羊毛织物,后期出现丝织物,叫科斯装⑥。服饰颜色有紫色、紫罗兰色、深红色、白色、黑色和灰色。紫色象征高贵,只有皇帝、将军和高级官吏可以使用。执政集团因社会地位的不同在衣服的配色上有严格的规定。罗马帝国最有代表性的服装是托加(Toga),后来发展成为仪礼服,是贵族阶层的专用品。另外具有代表性的服装是丘尼卡(Tunica),各阶层男女都能穿,不同等级、地位、身份的丘尼卡的质料和样式不同。贵族阶层还有除温饱以外的日常所需和维护特权身份的奢侈品,如甲胄、兵器、车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