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那些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何保障生活消费权益

盘点那些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何保障生活消费权益

更新时间:2019-06-12 浏览量2281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消费的过程当中,很容易被商家欺诈。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条件日趋改善.新兴了一种网络消费,网络消费也是生活消费的一部分。总的来说,生活消费我们每天都在进行,如何保障消费权益很有必要。
百科目录
消费者维权方式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常消费四大警示

1、注意模糊宣传: 一些商场张贴的海报大肆宣传“满300返200”“满200返120”等,让消费者一看非常动心,但实际购物之后才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参加活动,一些特价商品、名牌、化妆品等不参加活动。

2、注意商品标价: 在商品的标价上,活动期间往往标注99、199、299元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或者直接将参加活动的商品价格人为抬高,优惠折扣虚假。

3、注意返券期限: 在返券的使用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购物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4、注意三包责任: 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打折处理商品,逃避或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盘点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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