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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调查称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遭遇蚕食

2010-12-22 admin

导读:家电,调查,媒体,以旧换新,蚕食

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但同时,“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屡屡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监管,家电收旧企业倒卖“以旧换新”凭证,正蚕食着国家的财政补贴。

专家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比如对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这样才能确保一个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特别调查

不久前,商务部向已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10月1日前将“以旧换新”政策覆盖到所有地市和区县。这是继今年5月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拟定方案,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相关部门为这一政策注入的又一针强心剂。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有业内人士认为,家电销售额的直线攀升直接促成了“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国的推广实施。

然而,与“成效明显”相对应的,是这个政策在实施中的乱象纷呈:“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不时地在各地被媒体曝光。这不禁让人质疑,这项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为支撑的惠民政策,究竟在惠民的同时,留下了多少漏洞遭不法商贩和投机分子的蚕食。

今年6月21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发,被认为将有效抑制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国庆节前夕,商务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家电以旧换新中违规违法的问题联手查处,严防“骗补”等现象的发生。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各种违规操作仍频频上演。

市场需求巨大

倒卖凭证成为渔利手段

福建省福州市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首批9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09年8月18日开始实施以来,拉动家电消费的成效颇为显著。但同时,福州市也多次被曝存在“骗补”、“身份证信息盗用”、“倒卖凭证”等现象。

在福州市鼓楼区,一名姓缪的市民2009年10月第一次在一家家电全国连锁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换购了一台滚筒洗衣机。当他在今年6月第二次到该企业购买空调时,却被告知已经参与了11次“以旧换新”,超过了修订后实施办法规定的个人“5台”之限,无法享受补贴。另有一位老人,在两个月内被人冒名参与了11次家电“以旧换新”,也被拒于补贴之外。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前往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采访,该局商贸发展科李科长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现象。据他介绍,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期间,国家并未限制参与“以旧换新”的次数,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配套了限购令,明确要求在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内,通过政策购买新家电个人不超过5台,单位不超过50台。

据了解,正是修订后实施办法中的这条限购令,牵出了一条蚕食政策利益的链条。“由于试点期间,只有福州市本地居民才能享受‘以旧换新’,而在福州市生活的外来人口肯定也希望能得到补贴,家电商场为促进销售也会积极地为顾客想办法,这样就产生了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福州市一名参与“以旧换新”协调工作的官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而记者了解到,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并不局限于“外地人”,还包括家里没有旧家电的,以及修订的实施办法施行后需要购买5台以上家电的消费者。正是在这几类消费者的需求之下,家电商场及其销售人员、旧家电回收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都从中找到了渔利的空间。

“顾客没有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日期,销售人员把身份证复印件多印几张,碰到外地的顾客就帮他办理了。”对于两名消费者被人冒名参与“以旧换新”,鼓楼区贸发局李科长向记者分析了一种可能性。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可能性极大,且广泛地存在于各大卖场中。

今年4月28日,刚刚搬新家的郭先生在福州市山姆会员超市看中了一台价格为1619元的空调,导购员称,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再便宜 160多元。当郭先生说自己并没有旧家电时,导购员立马表示这不是问题,并拿出纸笔来给他算了笔帐:“如果你有旧家电,可以便宜160元;现在你没有,那我可以帮你做,但是你要给我100元钱,因为我们要去买旧家电。”

能便宜60元,郭先生比较终接受了导购员提出的方案,并当场兑现了60多元的补贴。但他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购机发票上,客户名称为“郑秀娟”,而非自己。记者事后多方查证了解到,导购员所称收100元购买旧家电,其实只是幌子,导购员所购买的是“以旧换新”的凭证,因为只有拿着事先已准备好的凭证,才能现场兑现补贴。

“私下交易凭证的事的确存在,一张100元、80元都有。”李科长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全国试点期间都存在,“旧的实施办法对这一块没有规范,基本属于默认,但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禁止转让、出售‘以旧换新’凭证,并配置了限购令,就是为了制止一些利用‘以旧换新’的倒卖行为。接下来应该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采访了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他也表示由于现在福建全省都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地域及户籍限制不存在了,“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就没有了,“这类投诉几乎都不会有,有的话都是试点期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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