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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队长邹晓春:大股东希望我取代陈晓

2010-12-22 admin

导读:大股东,队长,希望,救火,取代

国美控制权争夺战,进入比较后的投资者拉票阶段。

9月9日,作为大股东提名的执行董事、“神秘人”邹晓春终于露面。即将赴港接洽众多国美股东的邹晓春,接受本报独家专访,他对其个人身份、黄光裕家族资产状况、与机构投资者接洽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邹晓春称,“有些人没有公平对待股东,‘和为贵’有时并非解决问题关键,矛盾爆发出来,并得到一次性解决,会使得企业肌体状况更加健康。”

至于“9·28”临时股东大会黄光裕家族成败,邹晓春称,“不论成功与否,对于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则都会尊重。大股东有能力和信心将国美做得更好。”

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一方将于11日完成路演。来自陈晓一方消息称,其已获得部分国美电器投资者支持。

“救火队长”邹晓春

《21世纪》:外界对你的信息获知有限,你与国美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邹晓春:1990年,我毕业于江西大学法律系专科,并获得了律师从业资格;1999年,通过证券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证券相关业务。2001年,国美电器开始谋求上市工作,当时,我有机会认识黄光裕并且担任国美电器律师。我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企业策略问题探讨。

《21世纪》:在国美电器以及黄光裕家族企业中,你主要参与了哪些工作?

邹晓春:比较开始,主要是国美电器开店中遇到的纠纷处理。此后,随着国美越来越多的收购,我作为收购团队的成员之一参与进来,涉及包括国美收购三联商社、国美收购大中、国美收购中关村,以及国美收购永乐等。在众多收购中,我扮演项目负责人角色。

《21世纪》:黄光裕为何选择你做国美电器提名执行董事?

邹晓春:我觉得黄光裕有三个方向考虑。第一,能否胜任,他希望一个专业人士来参与国美董事会;第二,我作为一个老律师,能够使得国美在合法轨道上运行;第三,我拥有在中关村“救火”的经验和成功背景,而我也愿意再次扮演“救火队长”身份。

《21世纪》:外界传闻,如果大股东胜出,你会进一步取代陈晓,成为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是这样吗?

邹晓春:现在公司沿用英国议会制,大股东对我的提名仅是公司董事会的执行董事,这个提名如果获得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时,上市公司股东有半数通过,希望我来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那么,我会义不容辞的承担起这个责任。但是,前提是股东对我满意、信任。

黄氏资产起底:增发资金已储备

《21世纪》: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黄光裕家族资产状况怎样?

邹晓春:与上市公司相关,黄光裕家族非上市资产主要是300多家门店。

我们已经做过评估。并非如陈晓一方评价的那样,国美电器上市公司离开这些门店不会有大影响,实际上,这些门店资产的单店盈利能力和整体运营状况,包括位置与上市门店是一样的。从位置上看,这些门店集中在上海、江苏、福建、河南、河北等,都是具有很大消费潜力的地区。从目前管理上看,是由上市公司托管,所有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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