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admin
获赠保险成了买保险
2009年4月,家住徐汇区的李小姐的母亲带着120万元积蓄到银行存款时,一位穿着制服的营业员向李母推销理财产品。据李小姐描述,当时营业员称只要将钱存满3年,就会得到高额分红。比较后还跟李母说,由于金额很大,还会赠送三份保险以及三个生肖纪念金币。看到有免费赠品,李母爽快地在“赠品”确认单上签了字。后来保险公司电话回访,询问是否收到三份保险及赠送金币,李母仍没察觉投资的理财产品就是保险。
直到今年3月,该营业员再次联系李母并要求续保时,李小姐一家才知道原来购买的理财产品竟是三份分红型人寿保险,如不续保,将被扣除30%的钱,如不退保,则需连续交5年保费才有分红。此后,李小姐多次与银行以及保险公司交涉要求退款,均遭百般推托。无奈之下,李小姐求助于315投诉网,经调解,保险公司比较终退回所有款项以及一年利息。
李小姐一家的遭遇并非个案。据315投诉网(www.315ts.net)介绍,近期有不少市民投诉反映,去银行存款理财时,被身着制服的营业员误导购买了保险。今年共收到此类纠纷72宗,涉及全国各大银行网点。
银行售保险应书面明示
在银行营业厅推销保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人士介绍,《保险法》规定,银行可以作为监业代理销售保险产品,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首先必须获得保监局的资格审核,销售人员要经过考核获得代理人资格证书。
为避免此类纠纷,保监局要求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时,除了签订保险单,还要签订投保提示书等,明确告知投保人权利、10天犹豫期等注意事项。签订保单后,还要电话回访再次确认保单内容。如果销售人员推销时不明示保险内容、夸大保险收益、甚至以“赠送保险”的说法误导消费者投保,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世纪保网专家认为,如果银行放任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穿着银行的“制服”,并以银行名义向市民推销保险,未免有监管不力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