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admin
上世纪九十年代,电动自行车开始在国内露面,因其快捷省力,很快成为普通市民理想的代步工具,短短几年这种被人们称为“电驴”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猛增。然而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却成了新的“马路杀手”。
现状:事故频发,电动自行车成了“马路杀手”
今年4月2日23时27分,章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由递铺驶往白水湾方向,途经青山加油站路口,与前方林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相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林某重伤,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林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7月2日19时59分许,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11省道往递铺方向行驶,途经11线53KM+400M递铺镇阳光工业二区叉口地段,与前方相对方向左转弯的由李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受伤倒地。事后,李某又被一辆途经现场的车辆碾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李某借道行驶时未让本道内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1—7月,电动车肇事已超过10起,占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10%,同比(9起)上升11.1%;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而去年同期,此类车型未造成死亡事故。
另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县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上升,已经达到了近6万辆。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多。超速和抢道,成为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了新的“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