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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资产低价转让 接盘者为何是公司前高管

2010-12-22 admin

导读: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号称拥有100万台太阳能系列产品,但仅以151.47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而业内人士称,产量仅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10的山东潍坊一家同类公司的转让价也要几千万元。在有不同见解价格的背后,接盘者王大亮为澳柯玛副董事长,其他接盘者也大多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和其它相关公司担任过高管。

编者按: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号称拥有100万台太阳能系列产品,但仅以151.47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而业内人士称,产量仅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10的山东潍坊一家同类公司的转让价也要几千万元。在有不同见解价格的背后,接盘者王大亮为澳柯玛副董事长,其他接盘者也大多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和其它相关公司担任过高管。我们希望澳柯玛公司以此做出解释,也希望山东省和青岛市当地国资委介入调查。

这些年,新能源概念就如春潮泛滥一般,形形色色的企业都在宣称自己致力于新能源产业。

地处青岛的澳柯玛,依靠冰柜生产掏得真金白银后,于2007年进军太阳能产业。但仅仅两年不到,澳柯玛又于今年5月13日将太阳能公司卖出去。

5月14日,澳柯玛公告了两则消息:一是5月13日董事会决议拟以151万元的价格出售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00%股权。二是5月12日,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王大亮递交辞呈,辞去在公司的相应职务。

这两则似乎不相关系的公告背后,却隐藏着难以言尽的秘密, 因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受让人之一正是刚刚辞去在上市公司职务的王大亮,其余受让人也与澳柯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大部分曾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及其它相关公司担任过高管。

因而,股吧里不断有人发问:这是否就是国有资产MBO?如果是,那么又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太阳能公司来去匆匆

事实上,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从其成立到被拍卖,可谓“来得奇怪,去得匆匆。”

澳柯玛是众所周知的知名家电生产商,其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

2007年6月,澳柯玛与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万元成立了太阳能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等太阳能系列产品及其转化设备等。

至于为何突然起意进军太阳能,澳柯玛的公告上只有简单的一句: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

今年1月,奥柯玛为理清公司的产权管理关系,与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将所持太阳能公司股权一起转让给了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后者也是澳柯玛控股子公司。

事后看来,此次太阳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正是其比较终被出售的前兆。5月14日,澳柯玛公告称,董事会于前一日审议通过决议,拟以151.47万元的价格出售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00%股权。

相比一年半年前成立时的“品牌优势”,对于为何要出售该公司,澳柯玛此次在公告中更是未发一言。

“我们现在是从多元化的战略判断逐步变为把主业专业化地做大做强。”对此,5月20日,澳柯玛董秘孙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讲道,“它(太阳能)不是我们的主导产业,我们的主业是制冷产业,电动车和小家电。”

虽然孙武说得轻描淡写,但并不能说明为何要出卖太阳能公司,可细细追究都不成理由。

多元化战略初告失败

事实上,关于澳柯玛多元化的问题,早在2006年初,就已经集中爆发了出来。

此前,澳柯玛的元老级人物,前任澳柯玛集团CEO兼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鲁群生热衷于企业多元化,然而盲目的“四面开花”却将这家“没有比较好,只有更好”的中国第一冰柜企业拖入了泥潭。

2005年,坊间传言澳柯玛集团的财务危机,银行贷款无法按时偿还,由此也引发债务银行的恐慌。2006年4月,澳柯玛声称:澳柯玛集团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47亿元;上市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将超过50%,主营业务之一空调接近停产。

很快,鲁群生被免职,青岛市政府出面“救火”,采取了强有力的托管和清欠措施,并在新的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接手和引入中信证券作为战略投资者之后,澳柯玛才得以步入正轨。

当年4月,澳柯玛宣布推行所谓的“瘦身计划”,即在战略上实行突出主业,重点扶持冰柜、电动自行车、小家电等三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不再全面出击,强调精耕细作。

因此,2007年6月,澳柯玛从仍颇为紧张的资金里挤出500万元投入太阳能行业。当时有评论就认为,市场上已有清华阳光和皇明太阳能等行业领袖,澳柯玛尽管拥有品牌知名度,但仅仅使用500万元去投资这一行业实在是有“打水漂”之嫌。

可澳柯玛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然,不到一年半,又以“改多元化为专业化”为由老生重弹,浅尝辄止之后将太阳能公司亏本拍卖,自然让人生疑澳柯玛目的何在。

专家认为这就是MBO

不仅仅如此,澳柯玛太阳能公司设立得有些让人糊涂,比较后转让得也令人质疑。

澳柯玛称,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产权交易于2009年3月20日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于2009年4月30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比较后,拍下该公司的买受人为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周明江、梁志超等。

然而,记者发现,事实上,这些买受人大都曾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都在太阳能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担任过高管。

尤其是王大亮。王大亮自2000 年起,曾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委员,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大亮已于5月12日递交辞呈。也就是说,在拍买下太阳能公司之时,王大亮仍在澳柯玛任职。除了王大亮,记者也调查发现,上述买受人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在2009年初也仍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任职。

对此,澳柯玛董秘孙武在接受采访时并不讳言。然而,关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是否就是被其管理层收购(MBO)了,或许意识到MBO争议颇大,孙武一直避免这种提法:“MBO是指拿走一部分股权,这(太阳能公司拍卖)是拿走全部的股权。”

MBO,(Management Buy-out),又称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杠杆融资的方式来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此前,MBO曾被期望成为国企产权体制改革的一剂“灵丹妙药”。然而,随后引发的一些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却使其广受质疑。

不过,关于MBO的各种定义中并未有是部分股权还是全部股权之分。

“这就是MBO。”5月20日,复旦大学一位长期关注MBO问题的教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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