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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GB/T36340-2018《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于2019年12月实施,华弘地板GB/T36340-2018《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在技术要求上比行业标准SJ/T10796-2008有所完善。其要求详情:
1.1 防静电活动地板对地电阻
防静电活动地板对地电阻Rx分为:导静电型:Rx=1.0×104Ω~1.0×106Ω,静电耗散型Rx=1.0×106Ω~1.0×109Ω。
1.2 外形尺寸和允许公差
1.2.1 外形尺寸
除另有规定外,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外形尺寸应为500mm×500mm或600mm×600mm。
1.2.2 允许公差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板幅公差、板厚公差、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4规定。
1.3 外观要求
防静电贴面材料及边条应粘接牢固,不开胶,板块覆盖层应柔光、耐污、不打滑、无明显可见的色差、起泡及疵点、无断裂。金属表面采用防腐处理。若采用镀锌处理,应有金属光泽、无疵点。若采用喷塑处理,塑层应柔光,无明显可见的色差、起泡和疵点。
1.4 机械性能
1.4.1 板块荷载性能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承重荷载值及要求的各项机械性能见表5
其他特殊机械性能测试可按用户要求执行。
1.4.2 耐冲击性能
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板块耐冲击性能试验后,冲击点的塌陷值不大于1.5mm,地板不能有破裂、坍塌。
1.4.3 支撑系统
1.4.3.1 支撑系统外观无明显疵点,连接牢固,金属件表面防腐层无脱落。
1.4.3.2 紧固件外观应符合GB/T 5779.1的规定。
1.4.3.3 支撑的轴向中心荷载
四倍集中荷载的力加于支撑顶部中心,保持1 min,撤除后,支撑应无损坏,可调部位功能正常。
1.4.3.4 支撑的水平倾覆力
支撑底板牢固固定,支撑顶部施加90N·m水平力矩,高度每增加100mm,支撑顶部水平位移不超过1mm。
1.4.3.5 横梁承载力
横梁的中心加载1470N力保持1 min,撤除后,残余变形量不大于0.25mm。
1.5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自重
防静电地板板块的自重,按照对应的承重类型:超轻型、轻型和普通型,每平方米自重不应大于40kg;标准型、重型和超重型,每平方米自重不应大于55kg;硫酸钙基材、陶瓷面层等类型的地板板块自重可按照用户要求执行。
1.6 防静电贴面材料耐磨性能
三聚氰胺(HPL)面耐磨性能应符合GB/T7911的规定,聚氯乙烯(PVC)面耐磨性能应符合GB/T 4085的规定,防静电陶瓷面耐磨性能应符合GB/T26539的规定,其他类型贴面可按用户要求执行。
1.7 燃烧性能
防静电活动地板的基材、防静电贴面材料、聚氯乙烯(PVC)边条、隔震条、缓冲垫的燃烧性能见表6。
1.8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环保性能
1.8.1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挥发物限量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挥发物限量应符合GB50325的规定。
1.8.2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放射性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66中A类产品的规定。
1.8.3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甲醛释放量
防静电活动地板板块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1.9 防静电通风地板的技术要求
1.9.1 防静电通风地板应符合设计方要求,开孔率宜为10%~55%,可选配调节片。
1.9.2 防静电通风地板各项性能应符合表3中代号“D”的承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