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admin
周鸿伟曾供职于方正集团,后历任3721公司创始人、雅虎中国总裁等职务。周鸿袆带领奇虎360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我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也将走到一个奇点。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www.chinapp.com 品牌网
我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也将走到一个奇点,而安全将决定互联网走过这个奇点之后,到底是向上走到一个新高度,还是向下走到一个坏局面。大数据时代,有两个事情无法避免。首先,现在用户产生的数据都会存在云端,都会存在各个厂商的服务器上。第二,数据采集能力更强大,采集范围更广阔。现在不仅有移动互联网,未来还会有物联网、车联网,会有更多的可穿戴智能设备,这些硬件普及之后,你会发现用户使用这些设备产生的数据规模将是空前的。在移动互联网上,厂商对用户了解之深入,是PC互联网完全不能比的。
那么现在,我认为也需要在大数据来临的时候,大家一起抛弃门户之间,携手共同制定一个用户信息安全三原则,来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第一,用户的信息是用户的个人资产。很多互联网大公司可能比较抵制我这个观点,因为互联网大公司在用户协议里说:因为用户号码是我给的,所以用户是我的,用户的好友列表也是我的,用户产生的内容也是我的。但是,它又发表一个免责声明,说用户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都与自己无关。先不说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我的观点是,用户使用厂商的服务产生的信息,是属于用户自己的个人资产。用户使用各种设备、各种软件产生的数据,虽然存储在厂商的服务器上,但是从所有权方面讲,它应该明确地属于用户,是用户的财产。
二是平等交换的原则。在大数据时代,通过云端的数据交换,厂商为用户提供服务。只要用户使用了厂商的服务,就会有相关的数据产生。你用微信的时候,为了匹配朋友,你的地址本自然要上传。为了与朋友聊天,你的聊天记录自然会保存在厂商的服务器上。但是,用户的信息和厂商之间,应该遵循平等交换的原则。什么叫平等交换?用户享受服务,厂商获取信息,但在这个过程中,用户要有知情权,厂商要得到用户授权才能使用用户信息,也就是说,用户要有选择权,有拒绝权。
三是安全处理原则。有的人认为安全就是互联网安全公司干的事,就是杀毒软件的事,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错的。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包括现在做可穿戴硬件的公司,都会变成一个互联网服务公司,用户会使用这些硬件产生大量的数据。所以,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都有责任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要在云端对用户数据进行足够强度的加密,包括安全存储和安全传输。
所以,这个三原则不是我们一家公司的问题,也不是几家安全公司的问题,而是从巨头到各位创业公司,大家要共同推动的事情。我们这些互联网行业里的人有责任给用户建立一个安全的基础。所以是时候抛弃门户之见了!将三原则推行起来,让用户对互联网建立真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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