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1 zhouguobin
因窝窝团网上销售含有“七匹狼”商标的多种服饰,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窝窝团)诉至法院,要求窝窝团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笔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七匹狼是国内知名品牌,深受广大消费者信赖和喜爱。其商标已在国内外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产品也具有极高的美誉度。
七匹狼公司诉称,公司成立于1990年,并于2004年在深交所上市,在行业内率先系统提出服装品牌文化经营理论,依法享有第933429号、第1465385号等系列“七匹狼”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933429号商标在2002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2005年连续被评为“中国500家比较具有价值品牌”。
七匹狼公司调查发现,窝窝团网站在线销售使用七匹狼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标识的平角内裤、休闲裤等产品,且在其侵权产品链接标题上标注“七匹狼”字样,在侵权产品及外包装上使用七匹狼商标。
七匹狼认为,窝窝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公司商标专用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商标声誉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http://news.efu.com.cn/newsview-10888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