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1 admin
阳信县的纪先生今年“五一”时,购买了一个电饭煲,当时店家承诺一年内该电饭煲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无条件更换新品。近日,使用才半年的电饭煲出现了罢工现象。纪先生联系商家要求更换电饭煲,不想商家却答复已超过一年期限。细问下才得知,原来“三包”竟是从出厂日算起。
今年“五一”假期时,纪先生在阳信县幸福三路某家电专营店,购买了广东省产的某品牌电饭煲一个,当时恰逢店家搞促销活动,承诺一年内该电饭煲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无条件更换新品。www.chinapp.com 品牌网
近日,使用才半年的电饭煲出现了罢工现象。纪先生联系商家要求兑现承诺,给自己更换电饭煲,不想商家却答复已超过一年期限。“5月份购买的,现在才10月底,比较多半年,怎么就超出一年了?!”,“我们是以电饭煲出厂日开始算的,这电饭煲是2011年9月份出厂的,明显已经超时了。”商家竟给出了这么一个解释。纪先生与商家理论起来,但商家就是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纪先生只好于10月29日向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求助。
经调查,纪先生投诉属实。于是消协工作人员约谈了商家,通过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的“三包规定”,商家承认了错误,比较终,纪先生如愿更换了价值398元的电饭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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