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admin
2012年二季度,长春市工商局组织对长春地区流通领域食品15个品种150个批次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显示,23个批次不合格,标称兰州凤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的“凤凰” 甘草杏、兰州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产的“呀咕嘟” 甘草杏肉、潮安县百利食品有限公司产的“百利” 情人 甜梅等榜上有名。
在法定复检申请期限内,该 23个批次的食品被检测人及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长春市工商局要求有关经营者自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其他食品经营者也应将相同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辖区工商部门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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