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admin
旅行社营业部和总公司说法不一 消协表示,退款应根据合同规定
商报讯 (见习记者 嵇乐希) 陈女士原本在杭州国际旅行社报了去世博的旅行团。在旅行团出发的前几天,陈女士因为临时有事情,不得不取消游世博的行程。但是旅行社却表示,陈女士之前交的596元钱不可以退。为此,陈女士认为旅行社这么做是违反合同的。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
报的旅行团没有参加
游客要求退款遭拒
今年10月19日,陈女士在杭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余杭营业部报了10月30日出发的“上海世博会一日游”,298元一个人,陈女士报了两个名额,一共付了596元。
10月26日,陈女士因为临时有事,原本30日的行程不得不取消。她给旅行社打了电话,表示自己无法参加30日的世博旅行团。但是旅行团却表示,陈女士如果不去的话,之前所交的596元旅行社是不会退还的。
“合同上写着如果我不去,作为违约方须承担旅游合同总价5%到10%的违约金。”陈女士认为,旅行社拒不退款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约定,实在不合理。记者看见在陈女士和旅行社签订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七条,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注明,“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即构成违约。如果在比较终行程确定的出发时间提前72小时通知对方,应向对方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果在比较终行程确定的出发时间72小时内通知对方,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关于退款
旅行社营业部和总部说法不一
昨天,记者联系杭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余杭营业部,从工作人员小余口中得知,在签合同的时候,工作人员都会告诉前来报团的游客,参加“世博一日游”的游客报了名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去不了,那么之前所交的费用是不退还的。
但杭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公司的客服童经理表示,如果旅客没有参加之前报名的旅行团,旅行社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退款协议。“陈女士如果确实提前3天告知旅行社不能参团出游,营业部应该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总价的5%做为违约金,将剩余的钱退还给她。”童经理表示,她将联系余杭营业厅了解详细情况,尽快给一个答复。
随后,余杭营业厅负责人倪小姐来电表示,因为旅行团是根据报名的游客提前购买世博门票,所以在签订组团合同的时候,工作人员口头向报团游客说明,公司推出的“世博一日游”是不退款的。只有将名额转给来旅行社报团的其他游客,或者游客自己找到他人代替他们参加旅行团,在这种情况下才能退款。
但是,记者在旅行社统一印制的组团合同上并没有找到这个条款,询问倪小姐是否还有别的附加条款?对方则表示,这个规定在合同上是没有的。
经过协商,倪小姐同意将会连同5%的违约金一起退还给陈女士,一共596元。
消协表示
退款应根据合同来定
下城消协国副秘书长表示,消协收到关于旅行社退款的投诉并不多。游客如果不能参加之前报名参加的旅行团,应该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既然合同上规定游客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旅行社如果不退款,是不合理的。
对于旅行社以世博旅游比较特殊为由提出不退款的要求,国副秘书长认为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即使世博门票需要提前预订,但是消费者如果提前告知旅行社不能参团,旅行社应该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损失,退还部分费用。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前告知旅行社,虽然理由不是很充分,但退款也是可以双方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