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admin
帮顾客搬送货物却遗失
新世纪饰品商行称只愿意部分赔偿
商家“帮忙”运货,搬运工人一时大意,将顾客整批货全部弄丢。近日,来南昌做生意的九江张先生向本报投诉洪城大市场新世纪饰品商行。
张先生告诉记者,10月26日,他和朋友三人到洪城大市场采购生活用品。一天下来,三人带着之前购买的4000余元商品来到新世纪饰品商行准备比较后一项采购。“因多年交易,彼此很熟悉,就由商行帮忙将总共5000余元的商品一同打包,送往指定物流公司托运。”
10月27日,张先生询问物流公司,却得知相关货物根本没有送来。这时,新世纪饰品商行的负责人才告诉他,由于搬运工人一时疏忽,所有商品下落不明。
随后张先生要求新世纪饰品商行全额赔偿遭到拒绝。商行一熊姓负责人表示,因为是工人出错,在该店采购的1000余元货物可以赔偿,另外再行赔偿1000元。“我们只答应帮忙一同打包,但没义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认为,无偿帮助他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人一般不承担相关责任。然而,新世纪饰品商行将顾客货物送往物流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无偿帮助,因此新世纪饰品商行应当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