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中国品牌网Wen
2018年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等7个省、直辖市41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采暖散热器产品,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 31542-2015《钢铝复合散热器》、GB/T 29039-2012《钢制散热器》、JG/T 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JG/T220-2016《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JG/T 221-2016《铜管对流散热器》、JG/T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JG/T293-2010《压铸铝合金散热器》等标准的要求,对采暖散热器产品的压力试验、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螺纹精度、胀接质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散热量、螺纹精度项目。
以下是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