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3 z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马郜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款。
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马郜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10日起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张杨路601号AB复式擅自对外经营炒菜。
上海马郜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炒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对上海马郜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