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dc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562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X1车辆,共计475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16年9月16日至2016年10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420i、430i、520i、M4及劳斯莱斯Dawn车辆,共计87辆。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注:对于X5及X6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气囊;对于其它型号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自2014年6月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对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开展了缺陷调查,并发布了高田气囊安全提示。受调查影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客户。召回正式开始后,宝马授权经销商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