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amdin
2016年5月9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2期)》,公布5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蛋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不合格1批次,合格57批次,样品总体不合格率为1.75%。
据公告,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榆次雄杰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来香小磨香油中酸值(KOH)超标,检出值为4.1mg/g,标准值为不超过2.0mg/g,超标1.05倍。酸值(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