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amdin
近日,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通榆县内的一食品批发点,销售的部分食品为过期食品,且商家私自篡改生产日期后再继续进行销售。为确保百姓食品安全,省食品稽查总队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
省食品稽查总队5名执法人员,同省公安厅驻省局联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位于白城市通榆县长白路的食品批发点进行执法检查。
在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支装有试剂的无任何标识的瓶子,用棉签蘸取少许,很容易将产品的生产日期擦除干净,经对该“化学试剂”实验和辨别,初步怀疑该试剂就是产品生产日期涂改液。
同时,在一间办公室内发现“电动油墨移印机”、“手持打码器”和“手压封口机”各一台。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食品批发点负责人承认,自己将已销售的超保质期的产品进行回收,利用“化学试剂”对食品原生产日期进行擦除,用打码设备进行重新标注并再次销售。
省食品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该经销点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按照规定,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工具设备进行了查封。”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查封产品300多箱、3台设备,并责令该批发点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同时对已售出过期食品召回。此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城市晚报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