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amdin
法制网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王开广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对外通报,该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泰斯蒂”牌辣子鸡等9种食品不合格,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这9种不合格食品分别是在北京齐鲁玉明商贸中心抽样的“泰斯蒂”牌辣子鸡,标注生产单位是保定永强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在北京齐鲁玉明商贸中心抽样的“老孙家”牌兰花豆,标注生产单位是汉川市鑫达食品加工厂;在北京齐鲁玉明商贸中心抽样的“老豆味”牌香辣椒,标注生产单位是沈阳市汇鑫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齐鲁玉明商贸中心抽样的“金丝”牌蜜麻花(油炸类糕点),标注生产单位是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利龙糕点厂;在北京宏源佳煜商贸中心抽样的“黄河岛”牌趣味鱼,标注生产单位是无棣县亮点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超市发连锁有限公司超市发天通苑西区店抽样的“腾飞荣达”牌满口香(烘炒类),标注生产单位是天津市腾辉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通苑分公司抽样的“金皖鑫”牌牛肉豌豆,标注生产单位是北京金鑫源食品厂;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通苑分公司抽样的“佳诚”牌黑金刚(丝瓜子),标注生产单位是潮安县佳诚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七家分公司抽样的“奇客”牌葱香全麦饼(酸性饼干),标注生产单位是奇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