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9 amdin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腌菜等11类305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于13日公布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一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我市罗庄区一企业生产的酱菜不合格上黑榜。
抽检结果显示,标称临沂市罗庄区中达酱菜制品厂生产的麻辣脆条中,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及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各自用量占其比较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指标不合格。若消费者长期食用此类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加重肝肾负担,严重会危及生命,对孕妇及婴幼儿影响更为明显。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