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1 amdin
据悉,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日前对全市生产领域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T 392-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CJ/T 28-2014 《中餐燃气炒菜灶》、CJ/T 187-2014 《燃气蒸箱》等标准,对气密性、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结构与材料、燃烧工况、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热负荷准确度: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热负荷是体现燃气具产生热能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客户购买时参考的主要依据之一。不合格原因是厂家因检测手段不完善,不清楚燃气具的热负荷值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就随意标注在铭牌上,这会误导客户或消费者。
2、结构: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高速旋转部件容易引起工作人员被卷入、缠绕的危险,安装防护罩(网)就能避免这种危险。不合格的原因是厂家不了解标准要求,对不安装防护罩可能会导致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3、燃烧工况: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会造成工作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死亡。不合格原因是厂家没有对燃烧器、火排等进行严格调试,产品出厂时没有达到比较佳燃烧状态,导致燃烧不充分造成的。
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检结果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