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 amdin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生产、销售的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4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记、内部和外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以及防触电保护。
固定式通用灯具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全市共有获证生产企业54家,本次计划抽查生产企业54家,实际抽到产品的企业有14家,另有40家由于停产、出口外销等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标记、结构(走线槽)、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限值和谐波电流限值。
具体抽查不合格产品内容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