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 amdin
消费者喝了从小型超市买的红酒后出现身体不适,他认为是超市销售的红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超市起诉到法院,不仅要求退还购买红酒的货款,还要求对方10倍赔偿。昨天,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型超市返还朱先生购物款695元,并赔偿他6950元。
33岁的朱先生是湖南茶陵人。今年6月15日,他在市区双屿某小型自选超市买了18瓶葡萄酒,分别是中欧王朝、长城蛇龙珠、华夏干红、长城雷司令四个牌子,一共支付了695元。超市出具了购物小票和收据给朱先生,朱先生当时留意了一下,这些红酒都是2014年11月以后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