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5 liusir
奥克斯空调发布对于格力提出能效质疑的声明,为消除广大消费者疑虑,澄清事实,公司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于奥克斯空调对于格力提出能效质疑的声明》:
致广大消费者:
针对日前格力对我司空调产品能效提出质疑,为消除消费者疑虑,澄清事实,我司特声明如下:
一、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所有产品出厂前,企业需通过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自有实验室或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认定。提交检测报告等能效备案材料到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中国能效标识网公告,并生产备案证明。
我司所有出厂产品均经过“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测试中心”(通过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并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等材料到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每年都会对市场在售产品做质量监督随机抽查,自2016年-2019年,奥克斯空调被随机抽检累积29次,涉及19个产品(有重复抽检),所有抽检产品100%合格。其中涉及本次友商“举报”型号产品1个(KFR-25GW/NFW+3)。
三、由于此次事件引发较大社会关注,为消除广大消费者疑虑,澄清事实,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广大消费者对奥克斯空调的信赖,也欢迎行业、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对奥克斯的监督,共同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的产品。
四川电检所:仅对格力送检奥克斯空调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
继格力电器在微博上贴出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后,6月12日,奥克斯提出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权威检测机构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受格力委托检测奥克斯空调的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四川省电检所)也于6月12日首次公开发声,并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专访。
四川省电检所向在声明中表示:今年初,我所受格力电器公司委托,对其送检的由3家公证机构封样的13台标识为奥克斯品牌的空调样机依据国家标准进行“能效比”参数检验检测,向委托方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并对受检样品进行了严格封存。我们所对来样检验检测结果和所检项目负责。
四川省电检所所长张良龙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类此此次格力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检查的情况他之前也经历过,不过不多。
四川省电检所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委托方提出的检测要求,无正当理由都不可拒绝。“委托方送样品过来,我们按国家标准检测并严格出具报告,对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仅此而已,并不对品牌产品负责。”
被检测空调样机被封存
格力送检了13台有奥克斯标识的空调,这13台空调由3家公证机构进行封样。据6月10日格力电器官方微博贴出的检测报告,可以看到其中两家公证处分别为珠海市横琴公证处、长沙市麓山公证处。
对于样品外省公证处公证,却送到四川检测,张良龙并无特殊感受。“还是那句话,样品送来我们就检测,与委托方的身份、地址没有关系。四川电检所监测出样品不合格,但只对样品负责,至于样品是不是奥克斯需要询问这3家公证机构,四川电检所并不保证。”
红星新闻记者分别致电珠海市横琴公证处、长沙市麓山公证处,均无人接听。而据昨日新京报报道,珠海市横琴公证处表示,其不对任何的一个结果做认定,也不能说受检产品一定是奥克斯。
张良龙特别提出,“目前格力送来的13台样机都按照规定被我所严格封存,如果对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可以送样机到其他机构进行复检。”
张良龙指出,报告中的“额定制冷量”“额定制冷消耗功率”以及“能效比(EER)”三个检测项目,是“能效比”参数检验检测的主要指标,它们是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核心指标,如果不合格,会造成制冷效果不佳、耗电量大的问题。“检测空调能效比,只需要检测这三个项目。”
此次格力将送样检测的检测报告用于商业质量纠纷仲裁,严格意义上超出了适用范围。
对此,张良龙表示,“对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用途和适用范围,国家监管总局及相关部门都十分清楚。我们第三方检测机构只负责检测和出具报告,其他与我们无关。”
据他介绍,此次对奥克斯空调进行“能效比”参数检验检测,是在电子信息监测试验部进行。
四川省电检所是专业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电器产品等检验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证书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授予的能效检验检测资质。
近年来,为生产家用空调、数字电视机顶盒、计算机及显示器类企业做了大量的能效检验检测服务,每年100余批次。
奥克斯回应:3年来空调被抽检29次 100%合格
6月12日下午13点18分,奥克斯空调再次在官微发声明,回应格力提出的能效质疑,并附上声明长图。
奥克斯称:“我司所以出厂产品均经过‘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测试中心’(通过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并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材料到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奥克斯还附上格力举报的8个空调产品型号的能效标识备案证明。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8个涉事型号空调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在2017年7月14日到2019年4月29日之间。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
此前格力在举报信及后续公布的奥克斯空调产品检测报告中披露,奥克斯生产多款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涉事的奥克斯空调产品检测项目主要为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和能效比(EER)。在送检的8款机型中,其中1款存在制冷量不合格,6款制冷消耗功率不及格,8款能效比不及格。但就上述检测报告,奥克斯并未在声明中正面回应。
据奥克斯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每年都会对市场在售产品做质量监督随机抽查,“自2016年-2019年,奥克斯空调被随机抽检累计29次,涉及19个产品(有重复抽检),所以抽检产品100%合格。”其中3年来被抽检到的19个产品中涉及到本次格力举报型号产品共1个,为KFR-25GW/NFW+3。
据悉,为消除广大消费者疑虑,奥克斯目前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