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admin
侵权,通常都发生在快速消费品等领域。然而,近日的一起侵权案件却在广告业界浮出水面:冒用一家品牌广告公司的名义在网络发布招聘广告,这在国内可谓是十分罕见的现象。
比较近,已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市名牌称号的上海唐神传播,在网上发现徐州睢宁人才网的企业招聘版块上,有一家署名为“徐州唐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机构发布了近千字的招聘广告。该广告在其企业简介中宣称:“徐州唐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位于古汉大厦10楼,公司员工50人,上海总公司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广告公司营业额排名前50强,中国一级广告企业、上海市广告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著名商标单位,鉴于业务发展需要,现成立徐州唐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已启动。”
在上海地区的广告行业中,获得中国一级广告企业、上海市广告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著名商标单位等荣誉的公司,并且以唐神命名的企业,只有上海唐神传播有限公司一家。“徐州唐神”如此的措辞,等于是明白无误地声称:它与上海唐神传播乃是同宗同源一脉相承的关系。而且,其在企业介绍的文字中,也完全照搬唐神传播网站页面上的相关内容,称自己的服务理念是“一站式服务 确保传播效益”,称自己是一家全案代理型广告公司,拥有丰富的整合营销和品牌代理经验,同时也是所在城市市场份额比较多的媒体栏目制作商和代理商。
众所周知,上海唐神传播有限公司历经17年发展壮大,影响力早已冲出上海遍及全国。目前全案代理的品牌客户日趋高端,如太平洋保险、建设银行信用卡、东方有线、上药集团等,成为本土广告企业界的传播重镇。经采访唐神传播市场部总监郭先生,记者得知唐神传播自1994年成立至今,从未“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在徐州设立分支机构,更无“徐州唐神”之说。足见“徐州唐神”在网络媒体所发布的广告,已在客观上侵犯了上海唐神传播的名誉权。
为保护自身权益不被侵犯,唐神传播已迅速作出反应, 于今年9月15日正式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状告“徐州唐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易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状指出:被告一以原告分公司身份进行虚假宣传及展开经营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使客户产生误解,并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了原告的利益,造成原告在江苏地区招商及市场开拓困难,江苏地区客户明显减少。被告二作为一家专业的招聘网络平台,在发布其他公司信息时没有仔细核实其真实性,为牟取利益而不惜代理、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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