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5 admin
日前,仁寿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两起因婴儿奶粉变质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共计6000元的经济补偿。
8月19日,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街钟某在仁寿某超市购买某品牌初生婴儿奶粉。未满月的婴儿在食用后出现不适症状,钟某怀疑是婴儿奶粉变质所致,遂投诉至仁寿县消委会,请求维权。接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该奶粉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并未过期,属于包装袋在运输过程中漏气导致婴儿奶粉褪色变质。8月26日,经工商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赔偿钟某现金2000元和该品牌婴儿奶粉6听。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8月份以来这已是第二起由于婴儿奶粉变质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前一起,消费者游某获得了4000元的经济补偿。仁寿县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袋装婴儿奶粉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袋是否有破损,在给婴儿喂食前看婴儿奶粉是否褪色变质或者凝结成块状。
来源 品牌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