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xieqiuqin
格力和奥克斯公开翻脸。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名举报竞争对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指后者生产销售的空调产品不合格,希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能核实查处。
奥克斯随后展开反击。6月10日晚间,奥克斯官方微博发布《奥克斯空调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谓举报信的声明》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奥克斯在声明中称,“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作为家电行业的两家重量级企业,格力电器和奥克斯之间到底有何恩怨,如今闹到“实名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地步?
格力电器公开举报,奥克斯报案
格力和奥克斯撕破脸的消息来得有点突然。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其官微发布举报信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该公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该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格力电器称,经该公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其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位于宁波的奥克斯公司总部 IC 资料图
在这封举报信中,格力电器列出的奥克斯产品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格力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
为此,格力电器称,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如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4个小时之后,奥克斯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奥克斯作为一家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产品质量过硬,性价比高,连续多年线上销量、好评率均第一。我们愿意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检査。”奥克斯在声明中称,“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保护我司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多年恩怨
可见的是,格力电器和奥克斯在多年前就结下了梁子。
2017年6月,澎湃新闻从格力电器获取过的一份材料提及,自2010年以来,奥克斯公司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挖走格力电器300余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并且手段在不断升级。格力电器还称,奥克斯公司的目的不仅仅是“偷”走人才,而是偷走格力的商业秘密,通过挖人“窃取”格力的核心技术或研发中的最新的项目信息。
2015年8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涉嫌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要求奥克斯立即停止对格力电器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6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奥克斯侵犯了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奥克斯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奥克斯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6月19日,格力电器再次宣布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奥克斯。格力电器称,奥克斯包括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空调在内的30余款仍在销售的产品,侵权格力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请求法院确认奥克斯侵权并判决赔偿1.1亿元。
针对这起官司,奥克斯当时回应称,经查格力根本没有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奥克斯还表示新闻中提到涉案机型有包含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30余款,属于夸大失实报道,据查,所谓奥克斯2017年新品雅典娜早在2015年就已经发布,并且不在涉诉的机型中。
针对格力对其挖墙脚的指控,奥克斯称,公司的引进人员,从未与格力发生过任何关于竞业禁止的劳动仲裁,都是通过正常的招聘途径,引进人才,并且会重点了解该人才是否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
奥克斯起诉惹怒格力?
上述争议延续至今。
6月10日,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奥克斯频繁、恶意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抄袭格力电器的自主创新成果,仅2017、2018两年,奥克斯就被法院判决侵犯格力电器6件专利权,其中已终审判决4件,赔偿额530万元;已一审判决2件,赔偿4300万元;一审未开庭案件1件,诉讼标的额1.1亿元。
“在面对法院一再认定其恶意侵权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奥克斯不思考如何避免抄袭,而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吉通,照搬格力电器早已大量销售的产品,申请几十件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所有专利内容与格力产品一模一样。
而且,格力电器上述人士还表示,奥克斯使用其中三件实用新型专利,向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格力侵权,索要千万赔偿,“目前相关专利已全部被格力电器(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