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德力视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6603588111
企业邮箱:16603588111@126.com
法定代表人:刘宏明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瑞景华庭小区西河路临街门市北七号

企业简介

BLAULOCK独有的抗蓝光均衡波谱技术采用先进的分光光度法,通过研究人眼与电脑、电视等屏幕之间的互动而研发,显著解决眼睛干涩、酸胀、疲劳、视物模糊等电脑综合症,使眼睛长时间在屏幕前充满活力。
      BLAULOCK独有的抗蓝光均衡波谱技术采用先进的分光光度法,通过研究人眼与电脑、电视等屏幕之间的互动而研发,显著解决眼睛干涩、酸胀、疲劳、视物模糊等电脑综合症,使眼睛长时间在屏幕前充满活力。品牌介绍BLAULOCK抗蓝光眼镜(Bluelight Protect Eyewear )名称:BLAULOCK抗蓝光眼镜品牌:BLAULOCK产地:德国Murnau镜片:PC(聚碳酸酯)镜架:塑胶钛、纯钛、铝镁合金参数:抗蓝光:抗紫光:抗青光=96%:100%:86% ,100%抗紫外线UVA-B-C,益光增幅58%,削减强光和眩光配件:眼镜内盒、眼镜外盒、眼镜布、质保卡、中文手册、德文说明书、“蓝光成瘾”提示卡专业抗蓝光|Filter Blue科研人员通过研究人类视觉系统接受各类光线优异程度,以及电脑等屏幕的光波分布情况,计算出了蓝紫光与有益光线的最佳控制比例,并增强有益光,以确保长时间电脑前处理文字数据时达到最佳状态。抗蓝光96%,抗紫光100%,抗青光86%增强文字对比度视物柔和清晰提高优质光线增强视觉耐力顶级镜片材料|Top material德国制造,品质保证,镜片采用特殊材质经38道工序制成,具备天然的100%防紫外线特点,并通过EN1836:2005检测认证。德国制造 品质保证100%抗紫外线UVA-B-C低密度材质抗冲击力高色散系数,防止视物扭曲AR镀膜技术|AR Coatings极大削减背景光源产生的眩光、漫反射光,从而减少各类杂光对视网膜的干扰。降低眼睛重复聚焦频率,避免影像重叠。镜片通过无机镀层技术,镜片抗划痕,防污,防尘性增强。削减眩光 阻隔杂光干扰抗疲劳降低眼睛聚焦频率延缓近视加重抗刮耐污视物清晰德国PSG独立机构测试|PSG Germany经过德国Prüfinstitut Stade GmbH独立机构测试,具有精确的RYGB颜色辨析度,通过了红黄绿交通讯号识别,也可以满足夜晚开车使用。德国Prüfinstitut Stade GmbH测试RYGB辨析精确,夜晚开车用极佳适用人群电脑E族办公室白领人群每天面对电脑工作的时间往往超过8小时,回家后的娱乐生活有时也是有电脑陪伴度过。长时间之后,眼睛经常会感到干涩、酸胀、疼痛,甚至流泪、头晕,这些都与屏幕辐射的蓝光刺激有关。普通的眼镜和防辐射屏幕不能过滤对眼睛伤害最大的高能短波蓝光,因而BLAULOCK抗蓝光眼镜是目前国内外市场上过滤蓝光保护眼睛的最佳选择。青少年学生青少年的晶状体透明、纯净,仍处在发育阶段。他们的眼睛对蓝光的抵抗能力相对成人较弱,在蓝光的长期刺激下更易受到损伤,会促进近视眼的发展。青少年学习比较紧张,得空就爱玩电脑游戏,爱看电视节目,蓝光的伤害可谓无处不在。因此,青少年是蓝光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做好安全及时的眼睛防护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中老年人黄斑病变是老年人常见的疾病,通常发生在45岁以后,随着年龄增长发病率增高。蓝光会加速黄斑病变的进展,尤其是白内障手术之后的患者。白内障手术之后,蓝光更容易伤害眼睛的黄斑区,加速该区域光敏细胞的氧化死亡,最终导致失明。目前还没有药物能够阻止黄斑变性的进展,佩戴防蓝光眼镜仍然是最好的防治手段。注意事项清洗和保养请用随镜赠送的专用超细纤维布擦拭。眼镜可以在温水中冲洗,然后请用超细纤维布擦干。请注意,不要用力擦拭镜片,以免损伤镜片。请不要用纸或其他含有木质纤维的布擦拭镜片。重要信息所有BLAULOCK抗蓝光眼镜都是按照最高质量标准生产的。所有产品达到并超过欧盟89/686/CEE指令和Pr-EN-1836:2005法规。质量保证BLAULOCK抗蓝光眼镜享受一年质量保证。安全提醒BLAULOCK抗蓝光眼镜虽然有很高的颜色分辨率,但是禁止在涉及安全的工作,特别是需要确保准确判断各种颜色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产品。
更多

旗下品牌

企业注册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7664140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宏明

企业成立日期:2012-07-20

经营范围:销售眼镜、针纺织品、玩具、家用电器、灯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工艺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食品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提醒: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 ,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关注微信公众号 商务合作微信号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24 中国品牌网
www.chinapp.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