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1193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承伟(SONG CHERN WEI)
企业成立日期:1996-09-26
经营范围:(一)在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有关行业进行投资及再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5.以代理或销售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及进口的同类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6.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等综合服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境外公司及境内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七)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进口相关的产品在国内试销;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二)从事石油化工产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除外)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国内采购的石油化工产品及从母公司或控股的关联公司进口的同类商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除外)的佣金代理、批发业务和相关的配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提醒: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 ,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