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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博览会

2014-07-15 liyan198815

导读:2014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博览会时间:2014年11月3日-5日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前言...
2014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博览会
      
         时 间:2014年11月3日-5日        地 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前言
   
   近年来,全球经济稳步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对妆饰、美容等时尚消费的追求意识也愈加强烈,尤其女性消费者,其更具时尚性和个性化的消费特征,这使她们总是站在时尚前沿、引导时尚走向,从服饰到妆饰,时尚话题从未停歇。快速的时尚变化也让发型变化层出不穷,但每一次发型的变化都需要人们吹、拉、烫、染,不仅伤害美丽的秀发、浪费大量的时间,还不能及时跟上时尚的步伐。而发制品的多样性却能解决剪短发失败、烫卷发不美等后顾之忧,及时满足女性消费者迅速变身风格迥异、气质不同的百变女郎的需求。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把发制品作为一种展现自我、追求时尚的准必需消费品,发制品也因此逐步走入人们的日常消费中。伴随着全球发制品生产中心的转移,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发制品生产基地和发制品出口大国。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中国发制品出口总额持续稳步增长。中国发制品出口总额由2008年的12.42亿美元增长至2012年的26.95亿美元,期间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1.38%,2012年中国发制品出口总额占全球出口总额比例为79.31%;预计到2017年,中国发制品出口总额将达到57.09亿美元,占全球出口总额(68.35亿美元)比例将达到83.53%。
    2014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博览会将于2014年11月3-5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行,展会充分考虑国内外两个市场,进一步巩固美洲、欧洲、非洲等传统市场,开发国内外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市场,搭建发制品、美发用品行业交流和贸易桥梁,推动发制品、美发用品行业的全面、健康的快速发展。兼具学术性及商业性的精彩活动及高端论坛,涵盖时尚发型趋势潮流发布秀等特邀请行业精英,与业内人士共同分享最新科技、市场、潮流资讯,使涵盖美发类、假发类、发饰类等所有与“发”相关的产品品类与创新技术更为丰富,更有吸引力。从而更有力地推动国内外美发行业的发展。
展会主题:2014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4年11月3日-5日
展会地点:中国·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参展范围
★美发工具类:发剪、发梳、电吹风、电夹板、美发工具设备;
★美发护理类:洗护发用品、洗护染烫产品、生发增发产品;
★美发连锁类:加盟培训机构、管理操作设备、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
★假发类:男女装假发、工艺发条、教习发、化纤发条、接发、发环、发块、发把、发帘、      手织发、化学纤维、天然纺织原料等其他假发类原材料。
★发饰品类:发夹、头饰、头花、发簪、发珠、发带、发环。
★相关配套产品及生产机器设备等。
】参展费用
㈠9㎡标准展位收费[包括:铝合金围板、一张咨询桌、两把折椅、两只射灯、一个220V/500W的电源插座、展位内满铺地毯、楣板上书中英文公司名称] 
 标准展位: RMB9800 /9m2
㈡室内光地收费[不提供任何设施](光地地毯、水、电、气及特殊装修管理费等另算)
国内企业:RMB800元/㎡    
外资企业:RMB1800/㎡
折扣优惠:光地36平米(含)以上9折优惠,光地54平米(含)以上8.5折优惠,
      光地72平米(含)以上8折优惠,光地90平米(含)以上7.5折优惠,
】参展要求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
】参加本届展会的预期收益
1、宣传推广品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2、约见老客户,开拓新客户;
3、寻找经销商和代理商,建立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
4、开展国际贸易,扩大进出口业务量;
5、与终端用户见面,进行洽谈交流;
6、与同行见面,开展技术合作、代加工业务;
7、获取最新工程、采购信息和投标机会;
8、认识新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为展商提供的服务
●  在大会官方网站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做长达一年的广告宣传;
●  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展场清洁、24小时场馆保卫等服务;
●  大会将编印精美会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左右公司简介;
●  大会提供交通运输、展具租赁、礼仪等服务,展商根据情况选用;
●  大会指定二星--五星各档酒店,展商凭证入住将享受超级优惠。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021-51714528
2、展商签订展位销售合同后7日内支付全款至承办单位或50%展位费作为定金,余款在2014年10月10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单位,主办方有权终止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出售和调整该展商预定的展位;
3、2014年10月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并注明公司名称;
5、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14年10月1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
】敬请参展企业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络,获取最新展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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