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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艺术展览会

2014-11-18 chenglei923

导读:2015北京艺术展览会将于9月10-13日在北京展览馆中心举行。

  2015第十八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参展细则

  一、总则

  为展示中外艺术作品,搭建高端艺术交流平台,2015北京艺术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实施本细则,并拥有修改、解释本细则的最高权利。本细则对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以下简称展商)均具有约束力。

  二、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展览馆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举办时期:2015年9月10日(周四)至13日(周日)

  公众参观时间:9月10日至13日,每天 10:00 – 17:30 (9月13日下午3点停止入场)

  展厅面积:10000多平方米

  三、参展对象及范围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艺术公司(工作室)、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

  2.艺术范围:中西绘画、雕塑、装置、多媒体等。

  四、参展流程

  日期程序说明

  2015年2月28日前优惠凡在此前缴费,并全额支付,展位费优惠百分之十

  2014年3月15日前

  获奖者优惠

  凡系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主办2012年前北京国博览会获奖者展位费优惠百分之十。(获奖者须于2015年3月15日前申请报名并支付全额展位费)

  凡参加本届北京艺博会的艺术精品,将由组委会推荐北京文创美术馆展出

  2015年5月30日前报名截止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商选择及缴纳展位费先后安排展位。

  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图录数据提交图录登记表、高解析图片或反转片。

  2015年7月15日前确认展位设计提交展位施工设计图及额外展具申请表。

  2015年7月15日前参展人员及作品登记提交参展人员登记表及展出作品计划表(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过12幅)。

  2015年8月15日前确定其他需求如需预定酒店及聘请临时服务人员,请提交相应表格至组委会。

  五、参展资格确认

  1.申请:即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参展作品审核: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拥有充分的权利,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

  3.参展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参展确认函》以确认参展资格。

  4.展位安排:申请者在递交参展申请的同时向组委会预订展位。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

  5. 展位使用: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

  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

  六、展位价格及设施

  1.展位价格:

  A区展位(人民币) 32400元/18平方米(1800元/平方米)

  B区展位(人民币) 28800元/18平方米(1600元/平方米)

  9㎡展位(人民币) 16380元/9平方米(1820元/平方米)

  展线 (人民币) 1800元/米

  所有边角展位(双开口)均需额外加收10%的展位费

  2.展位设施(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

  楣板、地毯、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2张参展工作证、8盏长臂射灯

  1本展览会刊,可刊登1页图录(可放1-2张图片)

  白色木质展板(3.6米高×1米宽×5厘米厚)

  七、展位费缴纳

  展商的申请被接受后,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参展确认函》提供给展商,展商需在收到《参展确认函》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指定账户

  银行汇款:(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

  收款单位: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

  帐 号:0200020219200109625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 编:100026

  八、艺博会图录

  1.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图录,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

  2.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刊登作品图片1-2幅、获赠图录1册。如需增加图录版面,另收取制作费800元/页。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等信息。

  3.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4.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

  九、布展和撤展

  1.展商布展时间:9月9日9:00-14:00;9月9日15:00-17: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

  2.展商撤展时间:9月13日15:00-17:00

  3.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十、展品运输

  有关展品的运输、海关申报、展品进馆、装卸、包装物保存、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

  2015第十八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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